最高法、最高检怎么解释“刑讯逼供”

【前言】崇光刑辩小编将在本篇文章中,将为您整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颁布的文件中有关“刑讯逼供”的各项规定与条例,以及如何判断执法人员在审讯过程中有刑讯逼供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讯逼供”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第8点意见规定“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5条规定“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刑讯逼供的行为包括: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审查刑讯逼供要点
  • 取证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进行判断。
    • 《公安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要求,看守所应当保障在押人员每天不少于8小时睡眠,看守所安排讯问不得影响被讯问人的正常休息以及就餐、疾病治疗。
  • 应当结合同步录音录像进行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审讯中是否因达到了“疲劳”的程度
  • 注意审查犯罪嫌疑人侦查期间是否上交相关材料
    • 公安部2012年10月18日《关于在看守所设置同步录音录像讯问室的通知》要求,严禁在同步录音录像讯问室安放床铺留置职务犯罪被告人,一 般情况下不得在夜间提讯,确实需要在夜间提讯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而所谓夜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噪音污染法》的规定,夜间是指晚上22时至凌晨6时。
【小结】以上就是崇光刑辩小编为您整理的最高法和最高检针对刑讯逼供的相关规定。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感谢大家阅读,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崇光刑辩团队专业律师。

 

谢素光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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