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代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什么?

新精神活性物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当前,新精神活性物质迅速蔓延,已成为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此次我国列管的U-47700的药效约是吗啡的7.5倍;今年3月份我国列管的卡芬太尼的药效为吗啡的10000倍,成人的致死量约为2毫克。据报道,近年来欧美国家已报告发生过上百起因吸食新精神活性物质致死案例。
随着国际毒品形势的发展变化,新精神活性物质也不断出现新的特点:一是新结构的非管制品种不断出现;二是交易方式多样,走私渠道更加隐蔽;三是国内滥用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案例开始增多。
 据悉,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将N-甲基-N-(2-二甲氨基环己基)- 3,4-二氯苯甲酰胺(U-47700)、1-环己基-4-(1,2-二苯基乙基)哌嗪(MT-45)、4-甲氧基甲基苯丙胺(PMMA)和2-氨基-4-甲基-5-(4-甲基苯基)-4,5-二氢恶唑(4,4′-DMAR)四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至此,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38种。对于国际社会较为关注的芬太尼类物质,目前我国已列管23种,远超联合国已列管的15种。
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谢素光律师友情提示:任何涉毒的案件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想钻法律的漏洞的涉毒人员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律会严格按照事实和证据制裁毒品案件,但是也不会不公正地处罚涉毒人员,因此,虽然要接受法律的裁判,但是也要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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